陕西: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2018-06-22   《中国环保报》   

中共陕西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日前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敬喜介绍“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相关情况。

据了解,自2010年6月首次排污权竞买交易以来,陕西已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80余场(次),成交总额达11.18亿元。

成为试点省份,明确收费标准

能源化工是陕西省重要的支柱产业,重点项目纷纷上马,发展迅速。随之带来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增加,给有限的环境容量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在此情况下,就急需一种措施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尤其是新增排放量,使企业在环境容量有限的前提下开展生产活动,这就产生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李敬喜介绍说。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运用市场化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动污染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是我国生态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有偿使用和交易有利于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的。

陕西省作为全国11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之一,交易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陕西省深化改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省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及交易基础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同时印发了《关于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征收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据了解,陕西省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由省环保、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推进。环保部门负责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定,组织开展排污权的核定、分配、回购等,统筹开展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管理办法。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加强价格监管。

同时,围绕排污许可制改革,按照排污许可证审批管理权限,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征收。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征收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有偿使用费,其他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

2010年6月,陕西省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突破口,开展了首次排污权竞买交易;2011年12月,开展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2012年7月,将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纳入排污权交易,实现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全交易;2017年,启动了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有偿使用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火电行业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2018年,全省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

陕西省排污权交易工作开展8年以来,经历了从新改扩建项目交易试点到有偿使用和交易全覆盖,从大气污染物到水污染物,从单一要素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到四项污染物排污权全交易的过程。

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以来,陕西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排污权交易主要流程包括发布交易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技术核定、参加竞买、缴纳交易款、总量批复7个步骤。省级环保部门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确保排污权交易公平公开。

同时,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陕西省开辟了重点项目排污权交易绿色通道,按照项目需求量以交易历史最高价一次性成交,简化交易程序中的竞买环节,直接办理购买手续。

在排污权交易基础价格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制定方面,陕西省综合考虑污染治理的社会平均成本、环境资源的稀缺程度及陕西省经济发展现状与产业结构等因素后,合理确定排污权交易基础价格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排污单位缴纳的排污权交易资金和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纳入财政预算内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严格按照非税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排污权出让收入统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截至目前,陕西省累计完成排污权交易80余场(次),成交总额11.18亿元。全省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量全部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实现新增排污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全覆盖。去年陕西省在火电行业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共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5880万元。

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李敬喜认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取得了很好的环境效益。

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减少,改善了环境质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一倒逼机制,提高了新建企业的环保准入门槛,在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减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排污权有偿使用在陕西省的全面开展让“环境有价,使用有偿”的环保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二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资源配置。截至目前,通过收储方式关闭造纸、氮肥、皂素企业33家,在排污权上,陕西省共收储二氧化硫5182.48吨、氮氧化物763.24吨、化学需氧量12313.36吨、氨氮669.4吨,下达收储资金1.8亿元。有效控制了造纸、氮肥、皂素等行业对渭河及汉丹江水质的污染威胁,确保渭河变清及汉丹江流域水质安全。同时,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为新项目、好项目腾出排污空间,有效实现了区域内新老排污指标平衡及替代削减。

三是与现行环保制度相衔接,形成无缝式总量管理。通过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设项目总量控制、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制度、刷卡式污染物总量控制系统的有机结合,按照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对企业排污量进行核定,将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量、环评审批排放总量、排污许可量三者统一。

同时,陕西省已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刷卡式”总量控制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企业排污权的动态管理。通过将排污权有偿使用、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刷卡式污染物总量控制系统的有机结合,实行无缝式总量管理。



[责任编辑:阿不都外力·吾甫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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